道法自然
察色按脉,先别阴阳。
阴阳之道,是阴阳脉法的核心问题。
何为道?周易给出了答案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——这个关键词容易误导人。如果句逗标点,应该是这样的:“一阴一阳之,谓道。”——在这里,一是宾语,代表任何事物或现象;阴阳,两个字,有动词的属性,即:使之阴阳。如果用易经解释:一,代表太极;阴阳,代表两仪。
有人把它玄而又玄,拼命往复杂上整,以其昏昏,使人昭昭。说起来很简单,玩的是分类法,恰似出售苹果一样,又红又大的归一堆,归属为阳;又青又小的归一堆,归属为阴。这样分苹果,好卖钱!这一分,不就把“太极分两仪”演绎出来了?假如这一分法,不能把苹果的品相区别好,“两仪分四象”,按心里划定的标准,分四堆不就结了?
阴阳,一个事物的两种属性。具体而言,又有对立性、互根性、消长性、相互转化和格拒等物性。用“分苹果”一说,解释阴阳之道,只能是如喻筏者,善巧方便,算不上精准。
但具体到脉象上,用的是同一个道理。无论浮沉迟数虚实,还是长短洪涩滑缓,概不出“一阴一阳之”范畴,其中的理法,耐人品味。倘若有人此时用力拍大腿,并哎呀一声时,离开悟已经不远了。
天垂象,见吉凶。天有天之象,气有气之象,脉有脉之象。象,无处不在。正所谓,如来广长舌相,万物无不说法。怕只怕,熟视无睹,目中无象,言之无物。
许多年前,去太行山区采访一老妇人,进的庭院,须与她扯闲篇——职业术语叫做消除陌生感。扯什么呢?见庭院内长了一棵杮子树。于是,信口开河:“大娘,您有三个孩子吧?”
老妇人一惊,“对呀,是三个孩子!”
第一句猜对了,继续往下进行:“两个孩子守在您身边,另外一个孩子应该在外地工作,平时照顾不到您?”
老妇人继续吃惊,“你咋知道的?”
呵呵,蒙对了两个,接着整:“最近几年过得不舒心吧?”
老妇人:可不,诸事不遂人,烦着呢!
哈哈,转入正题,采访开始……
事后,老妇人问我,小伙子你真会算卦呀?咋说的那么准?
我指了指庭院里的杮子树,答案在这棵树上写着……
几年后,等到我读了邵康节的《梅花易数》,才知道不经意间用了“观物取象”之法。仰者观象于天,俯者观法于地。俯仰之间,万物皆可入象。以一物感万物,以一象观万象,以一理达万理。
说到阴阳脉法,大道同源,法无二致,只是最难掌握的要领,就是“比类取象”。在比类与取象之间,有一个过度,就是观物。脉之象,是虚拟空幻的,只可言说,不可目视,非“物”能比。但“物”皆是“相”。如果说,“相”是有形的,那么,“象”是无形的。人体的脉象,藉由“气血”这个载体支持。浮沉迟数,都可以据此从外而内,由表及里去感知臓腑的虚实寒热。
人法地,地法天,道法自然。
何为自然?不去强解这个词,借用金刚经的一句经典:如来者,无所从来,亦无所去,故名如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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