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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创美中医经络减肥美容院

消未起之患,治未病之疾。医之于无事之前,不迫于既逝之后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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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老店,师从中医大家刘志杰,主营减肥和女性亚健康调理。熟读内经、伤寒、本草,擅长运用经方理法,借助舌象和脉诊,精准辩证,专攻女性月经不调、孕前保健、产后调理等各阶段妇科疑难杂症,以及各类病理性肥胖。

(原创)有所不知的饮食禁忌  

2016-03-22 11:57:38|  分类: 中医养生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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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复,是中医专业术语,指大病初愈,因饮食失节而致病情复发。

《伤寒杂病论》有两个条文,专门解释这个问题:

伤寒论391条:“吐利、发汗、脉平、小烦者,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”。

伤寒论398条:“病人脉已解,而日暮微烦,以新病微瘥,人强与谷,脾胃气尚弱,不能消谷,故令微烦,损谷则愈”。

条文大意:生病后,经过合理合法、恰到好处的汗、吐、下三法治疗后,病情好转,而且从脉象上也趋于平和,假如突然出现烦燥之象或病情反复,其原因在于饮食上没有顾及脾胃的消化吸收能力,此时如果节制饮食,不治自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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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样,《黄帝内经·素问·热论》一篇,也是强调病后的饮食禁忌。原文是“病热已愈,时有所遗者,何也?诸遗者,热甚而强食之,故有所遗也”。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”。(注:文中的“病热”,理解成“病势”更为恰当)

强食、多食,是大病初愈后的饮食大忌。

在中药调理过程中,又该注意什么问题呢?

《伤寒论》在众方之首——桂枝汤条文后,强调:禁生冷、粘滑、肉面、五辛、酒酪、臭恶等物。此后的方剂条文后,都没有附加类似文字,所以可视为整个伤寒论的饮食禁忌。

但凡肥胖之人,脾胃虚弱十之有八,饮食上也有所禁忌,概括说来就是:把自己当成七旬病人,恪守“温软清淡易消化”八字原则。


2016年3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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